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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海事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程设计(重)招标公告

2017-07-18 16:04:11   来源:广西招标网    字体【   

1. 招标条件
广西海事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函规划〔2017〕1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国内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 项目编号: FW(ZD)2017013(重)
3.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
3.1.1 工程地点:广西海事局辖区
3.1.2 工程概况:依据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和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事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及整改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广西海事局信息安全保护体系,使系统的安全防护水平达到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一是网络安全,针对广西海事局网络及下属单位网络边界进行防护强化,对局域网进行安全域划分,边界采用合理的隔离措施,内网与外网、下属单位、外部网络边界部署安全��换平台、防火墙等设备,加强对非法接入与访问控制的管理调控力度,加强整个网络的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二是应用安全,对现有自建应用系统进行整改,加强广西海事局信息系统的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安全防护措施;三是主机安全,在操作系统层面提高防御能力,对于重要客户端的用户行为、系统资源的异常使用和重要系统命令的使用实现审计;四是数据安全,加强数据库的访问控制、加密措施及安全审计等防护措施;五是物理安全,对广西海事局机房进行改造;六是安全管理体系,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管理要求,配置安全管理系统、安全运维审计系统。
3.1.3 工程总投资1400万元。
3.2 招标内容:
3.2.1 编制广西海事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规格书,提交给招标人报批、审核;
3.2.2 编制本系统工程招标所需的设计文件、图纸、技术要求等;
3.2.3 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报批审查,以及项目实施期间的配合设计和配合服务(含施工现场)等,后续服务时间至本项目建设完成竣工验收止。
3.2.4设计周期:
收到招标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30天内完技术规格书编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4.2投标人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
4.3 投标人拟派的总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类似的设计经验和实际业绩,在类似项目中担当过设计负责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系指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系指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6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7 近五年(2012-至今)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 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发售。
5.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联系人:胡工(交通类0771-2610593)。
5.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5.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6标书费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9日10:00,开标、评标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zbtb.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9.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浦路18号
邮    编:530028
联 系 人:凌杰
电    话:0771-5551790
传    真:0771-5529501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电话: 0771-2801938
传真: 0771-2821089
联系人: 廖工
10.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海事局纪检监察处:0771-5551781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督管理办公室:0771-2501293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7月18日

 

(编辑: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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