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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与视频会议系统采购

2015-06-26 17:04:16   来源:湖南永州市政府采购网    字体【   

零陵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与视频会议系统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零陵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数字法庭与视频会议系统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HNLLGP-2015ZB008

二、采购计划编号:零采购[2015]025号

三、项目名称及内容

零陵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与视频会议系统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分一个标段招标。项目总预算限价为人民币380000元。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的第八章。

四、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零陵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46-633103/6330303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壹级资质

2.2非法人代表投标时,其法人代表授权的投标代表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提供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授权代表在本公司的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影印件);

2.3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出(附缴款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期限:即日起到2015年7月1日17:00期间的办公时间(每天的09:00-12:00和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永州市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3、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必须持以下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中心进行现场报名,采购中心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登记备案,并免费提供招标文件,否则拒绝其参加投标。即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税收缴纳凭证;社保登记证副本或社保缴费记录;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未至开标现场只需提供影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授权代表的社保缴费记录(授权代表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法人代表授权书的原件(若法人代表未至开标现场);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壹级资质。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2015年7月14日12:00前将上述金额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帐方式缴纳到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达采购中心的户头为准。

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永州市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 行:工行湖南永州分行银丰支行,

帐号:1910020229200038439

八、标前答疑的时间、方式

各投标人应在2015年7月2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将需要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传真方式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发给每一个投标人,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正式组成部分。超过此期限,采购中心将不再接受和进行标前答疑。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9:40,递交地点为永州市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次公开招标的开标时间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永州市零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九、招标机构的相关情况

名称:永州市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

邮编:425000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传真:0746-6332116

零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25日

(编辑: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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