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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视频会议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15-06-02 17:29:14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字体【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国家法官学院的委托,对“国家法官学院视频会议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国家法官学院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DH-2015-0529-2

二、预算资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采购内容:视频会议系统

数量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人 :国家法官学院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天成桥甲一号

电 话 :010-67559111

四、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100101

联系人:张朝霞

电 话:010-64956207-8003

传 真:010-64956207-8011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营业执照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有效的授权书(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4日上午8时50分

开标、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人事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日

(编辑: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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