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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市主线站太阳能监控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2014-10-23 11:56:04   来源:辽宁省招标标管理    字体【   

招标代码:0001201402013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草市主线站太阳能监控系统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东陵管理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吉高速G1212草市主线站至吉林大湾收费站之间路段。

2.招标规模:在线路路段安装主干光缆、监控摄像机、立杆及太阳能取电设备。

3.合同估算价为:26万元

4.招标范围:草市主线站太阳能监控系统工程。

5.工期要求: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2月6日 共计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2日-2014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岛丽岛路46号(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额5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东陵管理处

地址:抚顺市东洲区章党靖江路5号

联系电话:024-54611999

联系人: 陈博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号路10号

邮编:110006

开户银行:建行辽宁省沈阳融汇支行

账 号:21001370008052518656

联系人:薛阿畅

电 话:024-83733912-81/84

传 真:024-83733837

E-mail:lnrhzb@vip.sohu.com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2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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