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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公安局“3.20”道路监控系统光纤传输采购项目(二次)

2014-10-17 16:54:58   来源:江苏滨海县    字体【   

一、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公安局委托采购的“3.20”道路监控系统光纤传输采购及用电开户等已经批准,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述及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3.20”道路监控系统光纤传输采购及用电开户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建设时间:160天;

(3)建设方式:租赁,租赁期限5年;

(4)项目地点:滨海县范围。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基础通信和增值通信业务许可证的运营商,或具备上述条件的运营商在盐城市范围内设立的分(支)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盐城市范围内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

(4)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

(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4年10月16日8时30分-2014年10月22日17时

(2)地点: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12室(县城友好路2号)

(3)联系人:郑亚林 联系电话:0515-84198066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凭《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第一次报名的投标单位如果继续参加投标报名且投标保证金没有办理退还手续的,只需填写政府采购报名函盖章后扫描发送到bhzbb0204@163.com即可,扫描发送过来请电话告知报名处查收是否报名成功)。

报名结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报名人发出,届时请报名人及时查收。

投标人应从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然后按要求内容填写。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向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交纳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且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到指定帐户(帐户名: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帐号:32001737238052503280)。缴纳形式为转帐进账单、汇票或电汇。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缴款凭证原件(指转帐进账单、汇票或电汇)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财务科(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08室)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在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其他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六、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付款方式:经招标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租金。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单春雨:13815511000,陶正华:0515-84198060。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请向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书面提出。

联系电话:0515-84198006 传真:0515-84198978

地点: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9室(滨海县友好路2号)

滨海县公安局

2014年10月16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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