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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区监控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2014-09-02 09:35:5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招标人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区监控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盐城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区监控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2、项目概况:本次主要为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区监控、UPS应急电源、LED彩色显示屏的采购与安装。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25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区监控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本次采购服务分一个标段,包工包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等材料。

4、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质保期三年。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同一单位的供应商与总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4、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5日17时(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陈建通,联系电话:0515-89791601。

五、招标文件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填写合格、印章齐全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带一个未使用的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特别提醒: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0515-89791601或0515-89719985)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2)通知招标人,无故不参加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25日9:30整,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25日9:30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 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本工程所有设备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付总采购款的70%;本工程所有设备质保期满一年后的一个月内,再付总采购款的20%;本工程所有设备质保期满三年后的一个月内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十、招标人地址: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592号

联系人:周加户联系电话:0515-89791619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驻场办公室

联系人:曹步梅联系电话:0515-89719985

招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〇一四 年 九 月 一 日

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单位项目编号FNCG[2014]68号“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区监控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的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投标,现授权同志,其身份证号码为:,办理本项目的投标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误,如有差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月日

附件2: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区监控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投标的函

致: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盐城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年月日报名参加阜宁县招投标中心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FNCG[2014]68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月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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