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杭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办案工作区审讯监控系统设备采购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和拍招[2014]11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公安厅技防办、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和方法:
2014年4月30日至
2014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前到福建和源拍卖行有限公司(上杭县振兴路132号三和大厦三楼)购买;异地购买者,可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的账户(开户名称:福建和源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35001697307052500224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杭支行),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标注后用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至本公司。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5、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6500元于
2014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以到账为准),保证金采用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以转账、电汇的方式缴至上杭县公共资源配置中心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杭支行;账户名称:上杭县公共资源配置中心 ;账号:175010100100043192)并在资金用途上备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不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6、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
2014年5月20日上午9:00时之前提交到上杭县公共资源配置中心(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
2014年5月20日上午9:00时
8、开标地点:上杭县公共资源配置中心(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
9、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0、本次招标若有变更事项,通过(上杭政府采购网)通知,敬请关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和源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址:上杭县振兴路132号三和大厦三楼
邮编:364200电话:0597-3998598传真:0597-3859012
联系人:
梁小姐、
傅小姐电子信箱:Fujianheyuan@163.com
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货物名称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交货 / 完工期 |
办案工作区审讯监控系统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
1 批 |
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
福建和源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0日
(编辑:沐棉花)
价格: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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