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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宝安分局购置投影仪十台网上竞价公告

2014-04-23 13:27:35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字体【   

(项目编号:EP2014-369-RA)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就公安局宝安分局购置投影仪十台,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竞价项目编号:EP2014-369-RA

2.竞价项目名称:公安局宝安分局购置投影仪十台

3.招标的内容:

详见附件:

序号 品目最高限价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交货期
1 190000元 投影仪 10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
品牌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松下,爱普生,富可视 投影仪 详见技术规格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交货期
投影仪 10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
品牌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幕布 详见技术规格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交货期
投影仪 10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
品牌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吊架 详见技术规格

4.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且成为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系统的注册供应商。②、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所投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

5.报名截止时间:2014-04-28 12:00:00

6.竞价开始时间:2014-04-28 15: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14-04-28 17:01:00

7.多个品目采购时,不允许供应商对其中一个品目单独报价。

8.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所有品目报价最低

9.竞价轮数:2 轮;每轮持续时间:60 分钟;每轮间隔时间:1 分钟

10.竞价承诺:

参加网上竞价活动的供应商应必须对报价内容负责,不得无故放弃成交。若供应商报价不严肃、恶意报价、提供虚假资料而影响正常采购工作的,将承担相应责任。有一次上述行为的,网上禁止其三个月内不得参与宝安区政府采购投标;有两次的,网上禁止其半年内不得参与宝安区政府采购投标。

11.其他:

网上竞价中的附件、网上竞价须知、网上竞价报价承诺函与网上竞价公告内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各参与网上竞价的供应商认真阅读。

12.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40号

邮政编码: 518101

网上操作咨询:0755-27758321

传真:0755-27758031

13.投标及售后服务要求和技术规格:

投标及售后服务要求

序号 要求
1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①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②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深圳市内)。
2 运输及包装方式的要求:运输:由投标人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包装方式:以原厂包装为原则。
3 安装、调试和验收期限:2个工作日内。 按采购单位要求在设备中用激光打技术打印“宝安公安分局资产”字样。
4 付款方式及时间安排:全部设备以人民币结算,按财政支付有关规定,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
5 售后服务要求:①供应商负责为用户的使用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使其掌握操作及基本维修技能。提供完整的工程文档及操作维护手册。②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提供原厂三年免费上门保修服务。(1小时内响应,3小时到达现场。)
6 报价要求:报价中应包括: 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含设计联络费、培训费、安装指导与调试费、保修费)及完成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货币:人民币。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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