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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教学设备采购”的政府采购招标

2014-04-17 10:54: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 招标文件编号:PZSG140411

二、 招标项目:教学设备采购

三、 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招标报名时间: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5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答疑时间:2014年4月 22日15:30-16:00(北京时间,下同)。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 5月8日上午8: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 招标文件下载:

1)投标人无需报名或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直接从秀屿区发展服务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标书工本100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五、 地点安排:

1)投标报名、咨询、招标答疑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室。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秀屿区政府机关大院财政楼一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格的投标人。

2. 投标人应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请提供投标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需出具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并承诺在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提供当地或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备注:中标供应商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的中标通知后应向区财政局报备查询,并由区财政局统一向检察院查询。)

5.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七、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帐户:保证金缴纳、标书费、邮购费、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帐号—35001632433050002978

八、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答疑截止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九、 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市秀屿区政府网和莆田市秀屿区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人: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0594-2631836

传 真:0594-2631896

联 系 人:林先生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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