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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地方广播电视数字电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4-04-15 17:50: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华昆招字20140318普洱市地方广播电视数字电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普洱市广播电视局的委托,对普洱市地方广播电视数字电视设备(项目编号:华昆招字2014031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普洱市地方广播电视数字电视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华昆招字20140318

3、项目内容:

包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A

1000 瓦数字电视发射机

1

 

50 瓦数字电视发射机

5

 

数字电视编码器

1

 

数字电视调制器

1

 

B

300 瓦数字电视发射机

2

 

50 瓦数字电视发射机

4

 

数字电视编码器

1

 

数字电视调制器

1

 

供应商报名时一家供应商可同时报两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A包产生第一中标排序人后,A包第一中标排序人所投的B包的投标文件可以进入评审但不进入中标排序,即一个供应商只能按自然顺序中一个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所投项目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4.2、所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经销商);

4.3、所投产品必须取得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4.4、电视发射机生产厂家应具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检测报告”、“合格证书”,100W以上功率的发射机需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和生产许可证;

4.5、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及行贿受贿相关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6、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书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加100元邮寄费,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招标文件出售登记表》。未在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且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购标人名称一致。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出示以下证件:

5.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7、招标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5日—

2014年4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5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4年5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招标1厅(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普洱市住建局1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11、投标人应向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有效凭据供开标时查验。

12、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采购人:普洱市广播电视局联系人:李科长联系电话:0879-2311982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袁师、张师

联 系 电 话:0879-214362118808804580 传真:0879-2143621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邮 政 编 码:665000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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