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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地方税务局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4-03-27 16:40:14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字体【   

1. 项目编号: cmfszb-2014004

2. 项目名称: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项目

3. 采购标的名称及技术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技术需求

完工期

投标最高上限

01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项目

详见用户需求

合同生效后 50 天内 完成安装、调试和验收 。

本项目投标最高上限为 ¥911,776.11 元,其中本项目暂列金为¥20,000.00元,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对暂列金做固定分项报价并计入总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对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 采购文件中设备清单中的分项内容及数量为基本配置,如投标人在响应报价时出现缺漏的分项或数量,则视为已包含在本项目的合同总价内,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须是 中国大陆境内 合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投标人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叁级或以上资格证(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资格);

3 、 投标人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须出具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标代理机构发售。

1) 请委派拟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本人凭下列资料(非拟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报名或未按规定填报、签署或提供全部资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不符的不予接受报名)到我公司核验资料后购买招标文件:

l 投标报名申请公函原件(格式自定,内容至少包括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意向表达,不提供虚假隐瞒材料、不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承诺等,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公章);

l 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须出具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证明、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套;

l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原件及复印件;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 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电话: 0757- 86257577 。

1) 招标文件发售期:

2014 年 3 月 27 日 至

2014 年 4 月 3 日 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桂平支行

帐 号:44001667273053004525

三、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4 年4月18日上午 9:00 ~ 9:30:00 (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 年4月18日上午 9:30:00 (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四、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七、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广东省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联系人:

丁 先生

 

 

采购人电话: 0757-82139302

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电 话: (0757) 86257577

传 真: (0757) 63862721

联 系 人:

梁 小姐、

陈 先生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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