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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城南实验小学教室多媒体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招标

2014-01-07 11:57: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受惠安县城南实验小学的委托,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所需的教室多媒体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QZWS2013053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项目:教室多媒体设备采购及服务(详见采购一览表)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权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产品管理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第五款。

5、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至

2013年1月25日到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若需要邮寄的企业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标书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采购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1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 标 时 间::

2014年1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惠安县资产拍卖行(惠安县城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并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向采购人或招标人提出。否则,将不予接收(受理)。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3004889008进行投诉。

12、采购单位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805907711

13、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邮编:362000传真:0595-22553900

联系人:曾先生黄先生电话:0595-22597598

电子信箱:qzwscg@163.com

保证金确认:陈女士电话:0595-22597598

开户名: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清濛支行

帐号:7343110182600005562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四年一月六日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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