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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劳教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3-09-29 09:32:22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    字体【   

长春市劳教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CGP201309-0008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劳教局 委托,对 长春市劳教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 长春市劳教局
三、项目名称: 长春市劳教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3-06-4649-Z01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3-06-4649-Z01 2981472 0 0 2981472
五、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 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 2013 年 10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 2013 年 09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 2013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 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 2013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 2013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十七、开标地址: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 监控设备
十九、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验收合格后付款,留5%保证金期限一年
二十一、交货期: 采购合同签订后 45 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二十四、售后服务: 保修三年 终身维修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 10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魏子奇 电话:88779602
张鹏翔 电话:88779607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劳教局
项目负责人:孙洪侠
联系电话:0431-85805969、18943195909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6399号
邮 编:130000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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