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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教育学院关于灯光、音响等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3-09-18 10:13:3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教育学院就灯光、音响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JHJYCG2013014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金华市教育学院灯光、音响等设备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金华市教育学院灯光、音响等设备

1.0

39.22

教育教学用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要求,有经税务(国税、地税)、社保部门确认的2012年四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证明企业无欠税欠费)、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具有良好的信誉,有较强的安装、维护能力,符合经营范围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9月17日至2013年10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地点: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六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9日 09:30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六楼)

七、开标时间:2013年10月9日 09:30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六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000.0

交付方式:现金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供应商,不得无故放弃投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投标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陈述原因,并报金华市采购办备案。无合理原因或理由放弃投标的,将按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3、技术答疑:投标人对本采购文件有异议或疑问的,应于2013年10月8日11:00时之前以书面方式提交至采购人。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金华市教育学院

地点: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六楼)

联系人:方老师 金华市教育学院 唐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057700  15958962625

传真:82055308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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