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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办案中心建设(室内独立监控系统)采购招标

2013-09-17 10:22:12   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字体【   

受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的委托,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昆明市财政局的批复,对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办案中心建设(室内独立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合法经营范围内,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2.供应商应提供《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证书》叁级(含叁级)以上证书、《CQ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认证范围含计算机系统集成;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2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4.供应商应在项目当地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并提供证明材料;

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须提供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期间任意连续2个月缴税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7.在参加近三年内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询价前一个月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须提供近三年供应商无被执行财产材料或承诺函(原件);

8.非生厂商投标的必须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9.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原厂商的或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

10.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活动;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

二、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文件于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正常休息)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业务部发售,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三、本项目采购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所有报价文件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叁套副本。报价文件必须在2013年10月8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之间送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3楼),报价文件的接收人为:刘柏元、沈冲。

五、询价采购会议于2013年10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3楼)举行询价采购会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出席,如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六、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申请人请携带以下资料一套报名并购买询价采购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提供)(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证书》叁级(含叁级)以上证书及《CQ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认证范围含计算机系统集成(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12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本次询价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建设交易网上发布。

采 购 人: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

联 系 人: 王老师

采购代理: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昆明市白云路13号新迎南区商业街5幢一单元

联 系 人: 刘柏元、沈冲

联系电话: (0871)66078591

传真: (0871)66078281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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