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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教学专用教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3-07-08 13:46:3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平川区教育局委托,拟对平川区教育局教学专用教室设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PCZCGK201303

二、招标内容:教学专用教室设备:电子白板多媒体教室设备31套,全自动高清录播教室设备2套。(具体内容、规格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销商注册资金为200万元以上的专业从事本项目货物生产或经营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

5、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6、专用教室生产厂家要求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具备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具有ISO9001,ISO14001认证并在甘肃省内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厂家证明函。

7、专用教室主要设备必须具备3C证书,自主创新产品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中央电教馆认证,软件要求具备软件著作权证书,资源管理平台软件要求具备软件著作权。

8、专用教室应采用现有成熟方案,不能采用拼凑,集成方案,其中录播系统,自动跟踪系统,导播台,声音采集系统必须为同一厂家同一品牌。

9、所投主要设备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或肢解后分别转包。

11、所投主要设备在投标时须提供样品。

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需携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法人授权函、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以及上述条款中要求的所有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7月8日-7月10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在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平川区财政局办公楼5楼509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不办理网上报名和邮寄,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请于2013年7月30日下午14:30之前,投递于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概不受理。

六:开标时间:2013年7月30日下午15:00在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开标。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军权 13809301367 赵秀梅 13659331859

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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