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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

2013-06-17 15:09:01   来源: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    字体【   

受龙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经市采购办批准,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对龙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显示屏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询价编号: CGXJ2013-018

2、项目名称:龙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显示屏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室外LED显示屏12块,预算金额9.60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必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提交资料

1.提供报名基本情况表(传真有效);

2.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且通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不通过的或非注册供应商须携带资格要求原件及报名基本情况表( 详见附件)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手工录入,并作为“临时供应商”管理;

3.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详见询价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报价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五、下载询价文件及报名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和地点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须注册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下载询价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截止到2013年6月26日12:00时前须通过资格预审并通过报名。请各报名供应商到网上自己帐户查阅资格预审情况(网址:http://www.zjzfcg.gov.cn>),不再另行通知。“临时供应商”现场审查手工录入截止时间:截止到2013年6月26日12:00时前。联系地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六、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交纳标准:人民币0元 整(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交纳帐号:2010 0001 5301 603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3年6月27日15:30时前递交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迟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

定于2013年6月27日15:30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以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评标监督权利、认可询价结果。

九、供应商对非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下同)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采购组织机构必须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正,并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视情况作出是否延长采购响应截止时间的决定。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允许其获取,但其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以上要求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十、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务必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各供应商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询价文件及资料。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龙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季先生 联系电话:0578-7262090

(2)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吴小姐 联系电话 0578-7765621、 传真:0578-7262863

龙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龙 泉 市 招 投 标 中 心

(编辑:沐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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