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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数字音频广播示范网建设项目相关技术服务的采购项目

2013-03-20 09:45:33   来源:数字音视工程网    字体【   

【中国数字视听网讯】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数字音频广播示范网建设项目相关技术服务的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3月19日至2013年3月25日),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为构建广东省数字音频广播示范网,供应商需完成以下四方面的工作内容:

1、 广东省广州及深圳市调频频段数字音频广播示范网频率(CDR)规划

1) 根据广东省及相邻省市的调频频段模拟调频广播的频率使用现状,制定两个城市调频频段数字音频广播示范网建设频率规划方案;

2) 在频率规划报批过程中,配合广东省广播电视局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沟通协调工作。

2、 配合示范网及业务试验

1) 结合数字音频广播系统业务需求,在关键技术研究基础上,配合搭建数字音频广播原型系统,开展系统相关技术试验;

2) 完成广东省调频频段数字音频广播示范网系统设备配置及搭建方案;

3) 协助省广电局、技术中心建设珠三角应用示范网,开展新业务和运营试验。

3、 数字音频广播试验网测试

广东省试验网建设完成后,对广州、深圳两个城市CDR系统及覆盖验收测试,提交完整的覆盖测试报告。

4、 协助推进数字音频广播产业化发展

协助完成数字音频广播系统产业化推广规划,根据项目关键技术研究和业务开展状况,推进系统产业化发展。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必须为CDR项目组的核心成员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供应商必须具有数字音频广播行业标准的研发能力和实际测试案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

五、供应商登记

1.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 登记截至日期:2013年3月25日下午17时;

3.供应商报名时请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相应复印件。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

登记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09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登记联系人:刘小姐

登记联系电话:020-83592216

传真:020-83595411

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编辑:pan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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