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数字视听网首页 > 招投标首页 > 中标通告
  • 快速搜索:

鹤山海关LED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2013-01-16 15:01:01   来源:中央政府采购网中标    字体【   
成交单位: 江门市江海区金辉办公设备总汇
公告日期: 2013-01-15 15:49:29
项目名称: 鹤山海关LED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30108110451043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 江门总关 成交供应商: 江门市江海区金辉办公设备总汇
联系人: 何文杰 联系人: 陈伟明
联系电话: 0750-3263370 联系电话: 0750-3863889
电子邮件: hwj-2000@21cn.com 电子邮件: jmjinhui@126.com
开始日期: 2013-01-08 07:44:08 送货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海傍街43号
截止日期: 2013-01-14 07:44:08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15 天
纪检监察电话: 0750-3263909
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中央政府协议供货资质,并在珠江三角洲有售后服务点。 2.投标单位必须统一提供全新国内行销原装正货、配置与采购设备具体描述一致的货物。 3.报价时需上传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送货到江门海关,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送货到江门海关,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报价总金额: 96,800.00
采购人意见
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在“详细附件”中已上传了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请中心领导审核。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江门市江海区金辉办公设备总汇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96,8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010-83084962、72、83083535。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编辑:panggy)

更多>>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