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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教育局关于洛宁县薄弱学校改造多媒体项目招标公告

2013-01-11 09:50:4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薄弱学校改造多媒体项目已由洛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教育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宁购通[2013]1号

2.2项目名称:洛宁县薄弱学校改造多媒体项目

2.3招标范围:403套班班通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

(包括项目产品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2.4标段划分:Ⅰ标段:205套班班通多媒体教学设备

Ⅱ标段:198套班班通多媒体教学设备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相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3.3投标产品必须入围河南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资格。

3.4必须是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5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10日至 2013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在洛阳市涧西区牡丹广场万国银座A座四楼(安徽路小学对面)报名。

4.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商授权书、企业简介、业绩简介等有关证件、证明资料。

4.3各投标人就上述标段最多参与一个标段投标;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在洛阳市涧西区牡丹广场万国银座A座四楼(安徽路小学对面)领取文件。

4.5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4.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3年1月30日上午9:00,在洛阳市涧西区牡丹广场万国银座A座四楼(安徽路小学对面)递交投标文件。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教育局

地址:洛宁县兴宁中路

电话:15896560956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政七街4号院1号楼三楼

电话:0379-80868006

联 系 人:王女士

(编辑:pan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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