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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七中学信息化教学设备及系统集成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3-01-06 09:09:39   来源:吉林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第七中学 委托,对 长春市第七中学信息化教学设备及系统集成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 长春市第七中学
三、项目名称: 长春市第七中学信息化教学设备及系统集成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2-12-4115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2-12-4115 2223500 0 0 2223500
五、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 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 2013 年 01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八、答疑会地址: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 2013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 2013 年 01 月 31 日 16 时 0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 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 2013 年 02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02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 2013 年 02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 长春市七中信息化教学设备及网络集成采购
十九、交货地点: 长春市第七中学长春市宽城区西二条街737号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后首付5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余款
二十一、交货期: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 null
二十四、售后服务: 1、保修期五年;2、维护响应时间 5年*7天*24小时电话支持;上门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3、售后服务承诺完善,具有售后服务体系,能满足用户需求;4、由制造厂商统一售后服务,能够提供备品、备件支持。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 2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张华宇 电话:88779603
马驰 电话:88779609

(编辑:pan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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