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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市人民政府监控系统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2-12-21 10:00:05   来源:海南财政厅    字体【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三沙市人民政府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三沙市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招标人” )的委托,邀请国内的合格投标人就“三沙市人民政府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 中所需设备和相关服务前来投标。

本次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不分包。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2 、合格投标人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并通过年检,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

3)企业注册资金须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2年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社保机构出具投标时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5)具有工信部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和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二级或以上资质。

6)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主要设备(带“★”号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原件(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授权书)。

7)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省外投标企业须在海南具有售后服务点。(分公司,办事处或授权单位)。

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购买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

3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2年12月20日起至2012年12月26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北路26号金茂大厦14楼E2室购买文件,文件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北路26号金茂大厦14楼E1室

5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招标人名称:三沙市人民政府

招标人机构所在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泰华路9号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电话:66712239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北路26号金茂大厦14楼E2室

项目联系人:赵曼

联系电话:0898-68554335

传真:0898-68556331,邮编:570125

(编辑:pan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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