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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府采购地面数字电视前端及发射设备的公告

2012-12-14 10:50:30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字体【   
采购公告标题:
旺苍县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府采购地面数字电视前端及发射设备的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地面数字电视前端及发射设备
预审公告:
旺苍县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府采购地面数字电视前端及发射设备的技术参数公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wczfcg[2012]94号
公告日期:
2012年12月13日17时31分
行政区划:
广元市-旺苍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旺苍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详见招标文件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书发售方式: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标书售价:
 
标书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3年1月8日15时0分
投标地点:
 
开标日期:
2013年1月8日15时0分
开标地点: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投标邀请

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受旺苍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委托,拟对地面数字电视前端及发射设备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wczfcg(2012)94号
二、招标项目:地面数字电视前端及发射设备
三、资金来源:灾后重建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预算金额:人民币216.18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授权【本次项目指复用器、发射机】
9、投标产品必须取得国家广电总局入网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本次项目指发射机】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2年 12 月 14 日至2012年 12 月 24 日每天8:30~12:00 ,14:30~17:30时(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旺苍县政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按照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我市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广财采【2012】23号)的规定为减轻我市中小工业企业负担,我市中小工业企业凭我市经信部门的有效证明免交招标文件工本费。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并盖有投标单位鲜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月 8 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 旺苍县政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旺苍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839-4203149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旺苍县政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839--4220195
传 真:0839--4220283
其它内容: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编辑:pan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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