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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是数字告示内容创作的一大挑战

2011年01月25日 08:04  来源:中国数字视听网  作者:july  字体【   

回顾2010,不难发现一般展会上数字告示的各大厂商所展示的内容多是没有版权的,这种现象不仅仅存在于展场很多时候数字告示的应用者也会使用这样的无版权内容。但是这在知识产权越来越多被关注的今天这种方式似乎已不是长久之计。鲜橙子做为中国第一家数字告示内容创作服务提供商,通过使用的“知识共享协议”就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丰富内容与版权之间的矛盾问题。

鲜橙子免费模板服务的使用条款内中多次提到“创用CC”、“知识共享”,这些词都来自于一个倡导合法共享,传播版权文化的组织——知识共享组织。知识共享组织(Creative Commons简称CC)成立于2001年的美国2003年登陆中国,它的宗旨是:在默认的限制规则日益增多的今天,构建一个合理、灵活的著作权体系。

在美国知识共享组织依托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在中国依托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强大的后盾让该组织拥有可靠的法律支持和发展前景。在中国知识共享组织推出的中国大陆版许可协议目前已经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认知和使用。现在已有谷歌、INTER Art Center Gallery、全球最大的网络相簿分享空间flickr及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等不同领域的网站加入知识共享组织,应用知识共享协议,而CC更有自己的搜索引擎,用户通过其可自由的搜寻全球合法可使用的媒体素材。

在自己的作品上使用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并不意味着放弃自己的著作权,而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将自己的部分权利授予公共领域内的使用者。而这些特定条件简单分为以下四类。

CC基本条件选项

1署名:您允许他人对自己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及演绎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但在这些过程中对方必须保留您对原作品的署名。

2非商业性使用:您允许他人对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及演绎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但仅限于非商业性目的。

3禁止演绎:您允许他人对您的作品原封不动地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但不得进行演绎创作。

4相同方式共享:只有在他人对演绎作品使用与您的原作品相同的许可协议的情况下,您才允许他人发行及演绎作品。

鲜橙子免费模板中所采用的每一张图片都是完全合法并且对于客户是完全免费的,这样的做法无疑会使鲜橙子内容创作能够禁得住更大的考验,走的更加长远。这里同时也呼吁更多的人支持“知识共享组织”,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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